經濟補償的N、N+1、2N、2N+1,這篇文章讓你完全清晰!357
發表時間:2022-11-02 15:17 但是,不少HR因為搞不懂N、N+1、2N、2N+1,這幾個詞到底怎么去運用,就會出現計算錯誤的問題。 一、先說經濟補償。 (一)計算基數。 如果員工在本單位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法條鏈接: 第四十七條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計算年限是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法條鏈接: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指的是連續工作年限。如果員工中途離職又重新入職的,計算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從員工重新入職之日起計算,而不是把前后兩段工作年限合并計算。(深圳除外) 舉例1:法條鏈接: 三、在計算醫療期、經濟補償時,“本單位工作年限”與“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時間”為同一概念,也不應扣除勞動者此前依法享有的醫療期時間。 李四于2008年2月1日入職深圳B公司,于2012年3月12日因不勝任工作被B公司辭退,又于2012年8月1日重新入職,再于2017年7月31日,經B公司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那么計算李四經濟補償時,李四在B公司的工作年限為9年零1個月(2008年2月1日至2012年3月12日—4年零1個月,2012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5年,前后兩段工作年限要合并計算)。 《深圳經濟特區和諧勞動關系促進條例》 3、如果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剛好滿六個月的,不多一天,不少一天,那么,計算年限是按一年來計算。因為以上是包含本數的,所以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包含了六個月。 《民法總則》 二、什么情況下,需要支付經濟補償N(一共有22種情形): 從前面的內容里,我們可以知道,N實際上代表的是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一)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8、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二)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的; 1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的。 14、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16、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勞動合同終止的: 19、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 18、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20、因用人單位經營期限屆滿不再繼續經營導致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22、勞動合同期滿后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的;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給員工支付經濟補償N+1: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特別說明: 經濟補償的計算基數是員工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執行社平工資的三倍封頂規則。 某地的上年度職工社平工資是5000元,張三的月工資是50000元,那么,計算經補償N+1時,N要執行社平工資三倍封頂規則,只能按15000元計算,代通知金則不執行社平工資三倍封頂規則,按50000元計算。 有且僅有這三種情況下(醫療期滿、不能勝任工作、情勢變更),單位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四、什么情況下,需要支付2N(一共有2種情形) 2N是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所以,單位在什么情況下支付2N,就是很清楚的事實了 2、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 我們前面提到了: 有且僅有這三種情況下,單位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才需要+1。 什么情況下需要支付2N呢? 單位的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要不是合法的,要不是違法的,不可能既合法,又違法。 要不就是違法解除2N。 絕對沒有2N+1 六、什么情況下,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一共16種情形): (一)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4、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5、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7、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9、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三)勞動合同終止的: 1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14、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 16、勞動合同期滿后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寫了那么多,不如做兩張圖,讓你們一目了然,是不是很贊呢? 學習改變命運,知識創造未來。 只有不斷的學習才能在競爭中占上風。 值錢之前,是你求別人。 值錢之后,是別人求你。 恒佳助力你成為對公司有價值的人。不在做公司可有無的打雜人員。 本中心資訊系編輯并轉載,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中心贊同其真實性負責。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內容! 本中心資訊版權屬作者所有,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本中心只提供參考并不構成任何投資及應用建議 本中心擁有對此聲明的最終解釋權。
文章分類:
HR
|